24/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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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4 用家受監視

智能手機iPhone 4今日在多國推出之際,廠商美國蘋果公司近日被指修改私隱條款,容許收集及分享iPhone、iPad和蘋果電腦等用家的實時地理位置資料(Real-time geographic location),勢將引起私隱方面的爭議。

蘋果公司新版本的私隱條款加上一段聲明,稱為向用家提供行動定位服務(Location-based services),蘋果及其夥伴和持牌人,有權收集、使用及分享用家的準確位置資料。用家需同意新條款,才可在iTunes商店下載程式或影音檔案。

雖然蘋果在條款中表明,所得資料不包括用家身份,分析指出,公司可利用資料分析用家的生活習慣,從而推測用家身份。而且實時地理位置資料和網上瀏覽記錄不同,前者更大程度上反映用家在現實世界的生活軌迹,牽涉私隱的爭議亦更大。條款亦沒交代資料將保留多久,以及誰是有權分享資料的夥伴和持牌人。

關掉程式亦洩行蹤

美國《洛杉磯時報》報道,蘋果可利用收集得來的位置資料,配合iOS 4作業系統新增的廣告軟件iAd,向用家發出特定廣告,例如向用家提供住所附近店舖的優惠券。

愈來愈多iPhone程式亦需追蹤用家位置,如Google地圖的定位服務,及幫助用家尋找遺失iPhone的程式Find My iPhone。在iOS 4作業系統下,用家即使關閉這些程式,亦會被追查到身處何方。

雖然收集實時地理位置資料引來對用家私隱的擔憂,但亦有意見認為,這方法將有助促進手機廣告業務。沒能力投資全國性廣告的中小型企業,可針對特定客戶發出廣告,如邀請剛好在商店附近的用家前往購物,大大節省廣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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