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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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者頻遭報復 司法正義如兒戲

內地官場官官相護,舉報者往往遭殘酷報復。最高檢察院日前披露,各地向檢察機關舉報涉嫌犯罪的舉報者中,約有七成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擊報復。舉報者頻遭報復,司法正義有如兒戲。

近年有關舉報者被官員報復的新聞不絕於耳。安徽阜陽「白宮」舉報人李國福突然蹊蹺死亡,貴州民眾肖敬明因舉證訊息洩露而不得不亡命天涯,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原公務員李文娟因舉報當地國稅局瀆職被勞動教養。舉報者的斑斑血淚,折射出最高檢察院的統計數據並非空穴來風。

世風日下,貪污橫行,老百姓通過舉報揭發以維護社會正義,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案中,八成以上的線索源於老百姓的舉報。舉報本是公民履行民主監督的合法權利,是一件再簡單再正常不過的行為,可如今卻成了需要老百姓仔細考量後果的生死抉擇,弄不好隨時成為「前不受理,後遭報復」,流淚又流血的悲壯舉動。

當百姓舉報成為高風險選擇,社會邪氣便壓倒正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實上,中國特色的舉報制度是悲劇的來源。在內地,通常只有實名舉報才容易被當局受理,匿名舉報被受理的機會很少,而官場與司法單位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關係,經常發生實名舉報信落到被舉報者手中的情況,甚至舉報者剛寄出舉報信,隔日便被收押入獄。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特色的舉報制度相當於請君入甕。

官員自保 百姓遭罪

當今世界,各國對舉報人的保護程度,與該國的司法正義程度成正比。在美國、新加坡、德國等國都有證人保護法,德國甚至規定,舉報人或證人在被詢問時可以要求用屏風或者面具遮擋自己,甚至可以要求在法庭外審理,利用高科技採取視頻、音頻傳送,包括變聲、變像處理等特殊方法作證舉報。相比之下,中國的舉報制度顯得太過兒戲。

內地官場山頭林立,各種利益關係盤根錯節,剪不斷理還亂,百姓一封舉報信往往會捅出一個馬蜂窩。為了自保,被舉報的官員群起而攻之,甚至置舉報者於死地,以杜悠悠之口,舉報者難免落得個打虎不成反被虎噬的悲劇。

內地各級信訪部門表面上沒有甚麼職權,但由於掌握收轉民眾舉報信件的權力,因此存在着巨大的徇私舞弊空間,有些地方的信訪局官員甚至將舉報信待價而沽,將浸透老百姓血淚的舉報內容故意透露給被舉報者,使其有時間和空間掩藏劣迹,有的信訪官員乾脆私自攔截舉報信,根本就不交給有關部門處理,以致有百姓舉報多年,次次石沉大海。

英國哲人培根有句名言:「一次不公的判決比十次犯罪為禍尤烈,因為犯罪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對中國而言,司法水源早就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