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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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義男閃電離婚毀形象

【本報訊】汶川大地震時被拍得揹着亡妻屍體的照片、遭外界形容為「情義男」的吳加芳,○八年底再婚至今僅一年多,卻已鬧離婚。現時在深圳打工的吳加芳證實,與現任妻子聚少離多,且雙方性格不合,遂提出離婚。有網民認為,之前曾傳出吳加芳並非自願背屍回家,現在再婚不久又鬧離婚,其深情形象已蕩然無存。

○八年的「五.一二大地震」後,一張題為《給妻子最後的尊嚴》的照片震撼全國,相中男主角為時年四十五歲的綿竹農民吳加芳,當時正揹着亡妻的屍體回家,事後吳被網民形容為「中國最有情義的丈夫」。但同年底,他卻與在深圳打工的劉如蓉結婚,兩人於深圳舉行婚禮還吸引多家媒體追訪。吳再婚時解釋,是收到劉女主動致函,受到女方的感動而決定再婚。

急籌四萬元「掟煲費」

但本月十三日吳、劉卻於深圳簽署了初步離婚協議。吳證實兩人雖然都在深圳打工,但地點差距頗遠,不常見面。加上劉如蓉常「呷死人醋」,要吳比較誰較漂亮,令他不勝其擾。此外,吳認為與劉性格不合,因此常為瑣事吵架,劉很輕易就喊離婚,反反覆覆的令吳忍無可忍,決定乾脆離婚。

惟劉如蓉不想分手,更為留住丈夫開出條件。兩人上周簽署的協議,內容實為「限期前還錢才能離婚」。劉要求吳加芳於本月三十日前歸還當年她為新屋所出的四萬元,否則不能離婚。吳近日已四出籌錢,務求能成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