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市江都藥監局局長呂國東、副局長金道春查處一家銷售假藥的企業時,明知對方違法,卻未有及時將個案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法院判處兩人徇私舞弊罪成,但以「歸罪態度好且犯罪情節輕微」為由,免刑事處罰。令人奇怪的是,兩人至今仍戴罪做官。輿論認為,這種官官相護不僅損害政府部門公信力,亦損害法律權威。
孫顯炬(評論員)
這些年來,獲罪官員官位照舊、帶病復出、帶病提拔等現象層出不窮,究其原因,還是官員選拔任用不夠民主,相關規定落實不到位,權大於法、權大於民意。
《羊城晚報》
程明盛(網民)
如果說犯錯官員復出尚能被公眾容忍,官復原職絕對是挑釁民意,上演的是陽光下的官官相護,犧牲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新浪微博
葉祝頤(評論員)
恕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這些讓犯罪官員保留職務的人,難道與犯罪官員有某種利益瓜葛?還是擔心拔蘿蔔帶出泥?或者是出於「感恩」心態來回報?
《西安晚報》
王艷春(評論員)
二人竟能官居原職,巋然不動,讓人無法接受。給人一種官員犯錯是低成本或無成本的錯覺,顯然不利於節制公權濫用。
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