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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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女着丁字褲被拘捕

【本報訊】澳洲一名酒吧女郎被指工作時下身穿得太暴露,遭警方罰款三百美元(約二千三百港元)。

現年三十歲的布魯克斯○八年在酒吧招待兩名臥底警察時,身穿黑色喱士丁字褲,露出大截臀部,觸犯淫褻罪被捕。她當時跟警員爭論,堅稱自己上身穿魚網緊身衣,又用貼紙遮着乳頭,下身穿的是法式緊身褲而不是丁字褲。警員指問題不在上半身,而在下身。

她本來打算上訴,前天卻突然認罪。其僱主指摘警方不應小題大做浪費納稅人金錢,應把重點放在販毒等嚴重刑事案件上。他又說,當地政府立法有問題,因為對於淫褻與否,人人都有不同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