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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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往酒店誘服春藥 北大生涉兩姦舊愛

【本報訊】北京大學一名男生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去年將前女友帶到酒店誘服春藥,兩次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女方事後報警稱被強姦。案件日前開審,男生否認控罪,北大校方更寫求情信指男生「品學兼優」,案件將押後宣判。

涉案的繆姓女生,去年四月向被告陳姓男生提分手。陳為挽回感情,致電繆稱找人算過命,兩人要互為對方剪指甲,才能正式分開並各自展開新生活。繆信以為真,隨陳到酒店開房「作法」。

北大出證明撐被告

檢方指控,兩人在酒店期間,陳將一杯混有春藥的礦泉水騙繆女飲用,後趁女方出現反應,兩次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繆事後向現任男友哭訴並報警。

案件日前在北京海淀區法院開審,陳堅稱兩人是自願發生性行為。其辯護律師稱,陳是落春藥而非迷藥,女方交歡時是有意識的,所以被告最多涉道德問題,不是犯罪。北京大學也出具證明,稱陳品學兼優,在校擔任學生幹部,在學生中有一定威望。事件在北京各高校學生之間熱傳,不少學生揶揄「北大真夠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