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澳航或須還逾1.8億佣金

【本報訊】澳洲聯邦法庭昨日裁定,航空公司徵收的燃油附加費不是稅項,而只是票價一部分。捲入訴訟的澳洲航空公司,面臨向旅行社代理商償還累積多年的數千萬澳元佣金。

據澳洲媒體報道,澳航從○四年五月開始向所有航班乘客徵收燃料附加費。之後由於航空競爭,免除國內航班附加費,而保留徵收國際航班的附加費。聯邦法庭昨日裁定,參照英國案例,向乘客收取的飛機燃油附加費不是稅項,而屬於票價,因此判「萊奧妮旅行社」(Leonie's Travel)的上訴得直。

訴訟指,澳航迫使旅行社向顧客徵收燃油附加費等項目,而收取金額後並未向旅行社給予相關佣金。據悉,到○七年為止,澳航累積需向旅行代理商支付二千六百萬澳元(約一億八千三百八十萬港元)燃油附加費佣金,預計款項還會上升。此外,旅行社代理商也向英航、國泰、新西蘭航空、新加坡航空和馬來西亞航空追討燃油附加費相關款項。國泰航空發言人指,昨日未有相關個案的詳細資料,未能回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