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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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申報隔靴搔癢

【本報訊】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早在十六年前就已着手建立,隨後多次出台相關規定,但監管範圍始終有限,包括只申報個人收入,不申報家庭財產;只在內部向人事部門報告,不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等,一直惹來爭議。

新疆官員身家率先見光

隨着各界要求公開官員財產,全國至少有七個地方出台官員財產申報措施。去年一月,新疆阿勒泰地區率先公示五十五名初任副縣(處)級幹部的財產資料。一個月後,浙江省慈溪市亦公示七百名幹部的財產。之後四川、湖南、寧夏等地,分別有個別的縣市或地區,試行公示部分現任官員或新任命官員的身家。

至於針對裸官的相關規定,中央○七年首次大規模對副處級以上官員展開婚姻及家庭涉外情況普查,調查內容包括官員本人、配偶、子女。其後不少地方也紛紛完善官員個人情況報告制度,北京市、廣東省、吉林省及全國司法系統等相繼表示將按規監督官員及其配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