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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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貪官外逃捲走3882億

內地官場貪瀆歪風不止,統計顯示,開放近三十年來,內地共有約四千名貪官外逃,攜走資金多達五百億美元(約三千八百八十二億港元),即平均每名貪官捲走近一億港元。隨着近年「裸官」現象愈趨普遍,貪官更易於轉移資產外逃,當局積極加強管控,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周五召開會議,特別審議兩項暫行規定。

裸官是指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國外、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此名詞源於○八年的龐家鈺案: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貪污、受賄,被判刑十二年,但被沒收的財產只得二十萬元,原因是其妻兒早在二○○二年已移民加拿大,幫助轉移贓款。中國民主同盟成員周蓬安在博客中,把像龐家鈺一樣將妻兒送到境外、自己孤身留在國內做官的人,形容為裸體做官。

撈錢毫無顧忌

自此之後,媒體陸續披露更多裸官,如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長周金伙、中國銀行黑龍江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等。裸官已有後着,撈錢時毫無顧忌,一旦有風吹草動,即抽身到國外享福。即使像龐家鈺一樣不慎落網,已轉移國外的巨額贓款也有去無回。

中央出招打擊

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周五召開會議,審議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以及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中國反腐敗專家胡星斗分析,中央的新規定明顯針對裸官。

《法制晚報》前日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的訊息時,特別援引宣稱來自商務部的統計指,內地自改革開放以來,外逃貪官數量達四千人,攜走資金約五百億美元。全國人大代表林喆出席今年兩會時亦表示,九五到○五年間,內地總共有一百一十八萬名裸官,數量驚人。

雖然商務部新聞辦發言人昨日澄清,商務部從未正式做過相關調查,也未發布過相關報告,但事實上早於○四年就有媒體披露,商務部研究院的《離岸金融中心成為中國資本外逃中轉站》報告含有相關數據,報告並指許多大案都是藉離岸金融口岸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