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強(重慶司法局原局長)
控罪: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強姦。
刑罰:死刑,沒收全部財產。
黃代強(重慶公安局刑警總隊副總隊長)
控罪: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行賄,高利貸,隱瞞犯罪所得。
刑罰:囚20年,沒收30萬,罰款220萬。
趙利明(重慶交通治安總隊副總隊長)
控罪:受賄、縱容黑社會組織、行賄、貪污、介紹賄賂。
刑罰:監禁17年半,沒收10萬。
陳 濤(重慶公安局治安總隊副總隊長)
控罪:受賄、縱容黑社會組織、行賄。
刑罰:監禁19年半,沒收10萬。
周曉亞(文強妻子)
控罪:受賄
刑罰:監禁八年,沒收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