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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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司法巨貪文強判死

重慶市司法局前局長文強涉黑案昨日一審宣判,主犯文強被控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及強姦罪全部罪成,數罪並罰判處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妻周曉亞被判囚八年,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則分囚十七年半至廿年。文強聞判後表現冷靜,其妻則失控狂哭,癱軟在地。眾人在庭上未表示會否上訴,文強代表律師其後表示上訴是確定的。

收張大千畫證是仿品

案件昨午三時於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二百多名被告家屬及記者出席旁聽,宣判持續近兩小時。判決書指出,法院經審理查明,一九九六年至二○○九年,文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經營開發等牟利,先後多次單獨或通過其妻周曉亞受賄一千二百一十一萬元人民幣。

○三至○八年,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文強包庇、縱容弟媳謝才萍(另案處理)等人涉黑等違法活動,阻撓查案,使疑犯逍遙法外。○七年八月,文強在重慶一家賓館強姦一名女子。此外,文強未能說明一千零四十四萬元財物的來源。

法院又就控辯雙方爭議的關於文強、周曉亞收受一幅落款為張大千「青綠山水」圖(畫名《蜀山攜琴訪友圖》)的真偽問題,委託國家文物局專家進行鑑定,結論為一般仿品,法院遂否定該畫三百六十四萬元的價值,並從文強受賄款中扣除該款項。

妻聞判痛哭癱軟在地

法院指出,文強以各種名義受賄,嚴重損害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性,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文強身居司法機關要職,長期收受下屬賄賂,對重慶市公安隊伍及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極大損害,影響極其惡劣;文強肩負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職責,卻包庇、縱容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造成極其嚴重的社會影響,情節特別嚴重,遂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案受審的文強妻子周曉亞受賄罪名亦成立,因具有自首情節,被輕判入獄八年,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文強聞判後表現鎮定,周曉亞則當庭失聲痛哭,癱軟在地。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包括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前副總隊長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前副總隊長趙利明及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前副總隊長陳濤,則因受賄等罪,分別判囚二十年、十七年半及十九年半。

文強代表律師趙銘表示,律師及家屬均對判決感到十分意外,又明確表示肯定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