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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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井正名非浙江18縣市禁用

【本報訊】內地名茶正名成風,繼雲南普洱後,被譽為中國十大名茶之首的龍井亦被浙江省正名,浙江省有關部門指已成功申請龍井茶的證明商標,只有該省十八個縣市生產的龍井茶才能冠名龍井,其他產地將產品命名龍井即屬違法。

逾千二年歷史 覆蓋三產區

龍井茶原產地浙江省去年成功申請龍井茶的證明商標,該省龍井茶證明商標管理和保護委員會日前發出通告,今年起將全面推行龍井茶證明商標標識制度,只有浙江十八個市縣培植生產的龍井茶才能冠名龍井。有關部門會向合乎資格的企業發放龍井茶准用證,目前已有一百六十九間企業獲得龍井茶准用證,覆蓋西湖、濱江、越城三大產區。

「證明商標的成功註冊,標誌着龍井茶這個有着一千二百多年歷史的文化遺產和歷史品牌,從此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表示,龍井茶位列中國十大名茶之首,由於名氣大,被仿冒的情況嚴重,最多時全國曾有五十多個縣市將自己生產的茶葉稱為龍井茶。

北京知名茶號吳裕泰總經理孫丹威認為,龍井茶正名對規範茶葉市場是個好消息,可讓假冒的龍井退市。但有網友則認為,龍井茶不過是一個茶名,「難道其他省生產的,就不是龍井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