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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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嚴懲犯法駐員 難釋沖繩人疑慮

日本沖繩美軍基地前職員伍德,因性侵犯兒童罪遭美國關島聯邦法院判處入獄十年,這是美國《軍事域外法權法案》在二○○○年通過以來,首次有駐日美軍職員據此被繩之以法。主理該案檢察官說:「這證明沒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美國公民在境外犯罪也逃不掉法律制裁。」在日美就普天間基地搬遷問題拉鋸之際,伍德被重判,難免令人揣測兩者之間關連。美國宣示絕不姑息境外作奸犯科公民,嚴懲海外駐軍及隨員,有助提升美國形象,但對沖繩民眾來說,仍對美軍充滿戒心。

美國《軍事域外法權法案》賦予聯邦政府,在民事法庭就前海外駐軍、文職人員、合約商、承包商等在海外犯罪行為,提出起訴,前提是涉及罪行判刑須在一年以上,並且未有其他國家就同一罪行提出控告。該項法案的產生,主要因為當年駐伊拉克的美國合約保安人員,被指犯罪纍纍卻能逍遙法外。伍德是在法案推出後犯案的,現年五十七歲的他,在沖繩一個海軍基地擔任文職長達二十二年,期間在二○○五至○八年,性侵犯一名認識而案發時未滿十六歲男童。

伍德案並未在沖繩引起多大回響,一來案件在關島審理,二來相比於強姦等案,伍德罪行屬小巫見大巫,三來《軍事域外法權法案》十年一閏,推出這麼久才有一個美軍駐日人員伏罪,可見作用微乎其微。事實上,該法案對駐日美軍來說,並非約束他們行為的主要法規,不見得能發揮甚麼阻嚇作用。○二年一名澳洲女子在日本神奈川遭美軍強姦,由於案件已在日本審理,美方不能透過《軍事域外法權法案》起訴疑犯,但案件直至○八年才審結,涉案美軍士兵早已退伍,日方鞭長莫及,最終對受害人賠償,也得東京政府負責。

伍德受到嚴懲,無助釋除沖繩民眾對美軍敵意。幾萬名駐日美軍約七成駐紮沖繩,過去幾十年來,美軍小至醉酒駕駛,大至強姦殺人,不知凡幾,這是沖繩人憎惡美軍的主因。

一九九五年,三名美軍輪姦一名十二歲沖繩女學生,引起日本全國公憤,美方被迫修訂《駐日美軍地位協定》,但美軍仍享特權,受到重重保護,雖然協定規定「美軍人員在犯有兇殺、強姦等重大罪行情況下,日方可在起訴前提前引渡疑犯」,但美軍被指偏袒自己人,往往無視協定,在○二年一宗美軍少校強姦沖繩婦女案中,美方拒絕配合日本警方調查,移交疑犯。美軍不受歡迎,致使普天間基地無處可遷,更成為日美關係一根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