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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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台軍售愈賣愈多

美國對台售武,一直都以一九七九年的《台灣關係法》來做擋箭牌。在美國政治體制中,白宮一般多從戰略利益考慮,而國會則多數代表公眾的利益和情感,中美建交公報發表之後,引起了美國國會的強烈反彈,《台灣關係法》在參議院以八十五對四、在眾議院以三三九對五十壓倒性通過。

《台灣關係法》從兩方面強調了美國對台的安全責任:第一,任何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命運的努力,都會被美國視為對西太平洋區和平與安全的威脅,都會引起美國的嚴重關切。第二,美國將繼續向台灣提供旨在讓其保持自衞的必需防禦武器和防務設施。但甚麼武器適用於防禦,則完全沒有說明,像今次不出售的F16戰機,很難當作防禦武器,但在一九九二年,美國的老布殊總統就曾一口氣賣了一百五十架F16戰機予台灣。

冷對《八一七公報》

美國現時多是強調《台灣關係法》,但關於美國對台售武,其實還有一份相關文件——《八一七公報》。當年的列根政府為了紓緩北京對台灣購武的關切,在一九八二年,中美雙方發表了《八一七公報》,美國政府聲明,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近幾年的供應水平,美國並逐步減少對台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解決。簡而言之,美國政府的立場是在《台灣關係法》這條線上再後退一步,美國對台售武,是愈賣愈少,直至停售。

但《台灣關係法》和《八一七公報》之間的關係,卻可以讓美國政府有上下其手的空間,當美國政策傾向台灣時,美國就重《台灣關係法》而輕《八一七公報》,美國前國務卿克里斯托弗更直言《台灣關係法》是法律,而《八一七公報》只是政策說明,兩者有衝突,自然是法律行先。這番言論,已嚴重損害到列根政府當年的承諾,自此《八一七公報》便被打入冷宮,不再有重要效力。

超過小布殊數額

從數字上比較,小布殊○一年宣布對台售武也不過是四十億美元左右,當時小布殊已經定性中國為戰略競爭對手,而那次售武,是一九九二年以來最大的一筆軍售。奧巴馬政府一直強調跟中國尋求建立合作夥伴的關係,卻一出手即達六十億美元,比小布殊的數額還要多百分之五十,這實在讓北京非常惱火。

馬英九上台之後,台海局勢有大幅度的改變,美國民眾雖然對台灣較有好感,但對大陸的評分也有上升,所以對兩岸的差距已經縮窄。在這種正在改善的情況下,美國仍然對台作大額軍售,不但把《八一七公報》拋諸腦後,更超越小布殊的水平,對中美之間的矛盾衝突,起了相當關鍵的影響。

張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