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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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身份證四錯處

【本報訊】內地製發超過十億張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被漢語語言專家挑出四個語病!證件的正面寫「公民身份證」,背面卻寫「居民身份證」,混淆詞語的法律概念;而「公民身份號碼」表述欠妥,因只有身份證才有編號等。專家對於詞語使用等混亂現象,感到十分心寒。

混亂情況向社會蔓延

前天在上海召開的「中文危機與當地社會」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嚴厲批評當下漢語使用的混亂,已經由局部蔓延到整體、由個人推及到社會、由暫時發展成長期。多名專家指出,超過十億人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簡稱二代證),有四處值得商榷的語病。

譬如正面是「公民身份」字樣,背面則是居民身份證,概念混亂;二是「公民身份號碼」表達不妥,因「身份」不具數字性,只有公民身份證才有編號。

第三用「出生」表示年月日,屬於不規範,因出生包含了出生地及出生日期等要素,應明確使用出生日期;四是有效期限標註為某年某月某日到長期,亦屬表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