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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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貓狗罰5000元拘留15天

儘管內地仍有民眾嗜吃貓狗,但為與國際保育主流接軌,中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可望出台。參與起草的專家透露,草案特別列明禁吃貓狗肉,並定出懲處細節。據悉,草案最快四月提交相關部門審議,一旦通過,貓肉、狗肉將於餐桌上絕迹。消息引起熱議,民眾反應兩極,野味店、狗肉店強烈反對。

動物保護法項目組負責人、首席起草專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紀文教授透露,《動物保護法(專家意見稿)》向社會徵集意見四個多月,收到三百多封電郵、四百多個電話,多數意見客觀,但亦有民眾無法認同「動物保護」、「動物福利」等主張。

單位違法罰50萬

綜合社會意見後,動物保護法項目組把草案修訂為《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下簡稱《建議稿》)。常紀文解釋,「反虐待」的說法較易被民眾接受,而新起草的法規亦貫徹反虐待的原則,《建議稿》已基本完成。

常紀文透露,《建議稿》分為九章,覆蓋野生動物、經濟動物、寵物等,亦就動物醫療、動物運輸、動物屠宰等環節,列明反虐待措施及法津責任。最受關注的禁吃貓狗肉亦寫進《建議稿》。

《建議稿》列明,吃貓狗或賣貓狗肉,個人可被罰款最多五千元、拘留十五天,並須寫悔過書;單位和組織最少罰款一萬元、最高五十萬元。至於監管職責部分,確定由公安機關統一監督管理。

狗肉店強烈反對

常紀文認為,吃貓狗者只佔少數,料立法不會對民間影響太大。消息傳出後,不少民眾支持,但深圳狗肉店的姚老闆斥立法無理,質疑執法部門趁機斂財,又問:「豬、牛、羊都可以吃,為何貓、狗就不能吃?」深圳市民高先生也稱,嫖娼被抓也只拘留十五天,吃貓狗竟同等處罰,明顯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