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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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拆掉了民心 搬遷搬不了民怨

近年內地因拆遷引發的暴力事件和群體抗議事件頻生,已對社會和諧與穩定構成嚴重威脅。事實上,在不少人心目中,「拆遷」已成為「暴力迫遷」的代名詞,正因為其觀感實在太惡劣,北京當局日前修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拆遷補償條例》,把其中的「拆遷」一詞全部刪除,代之以「搬遷」。

當局擺出一副關注民意的姿態,力求消除民眾對當局徵地政策的疑慮,然而,說穿了,這只不過是一個文字遊戲,根本無法改變官商勾結、強拆強遷的事實,只能給它蓋上一塊遮醜布而已。

其實,無論是「拆遷」還是「搬遷」,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把居民的居住用地騰出來,以作發展用途。這並不是新鮮事,自中共建政以來就這樣做了,可是近年在市場化大潮下,因拆遷引發的衝突事件愈來愈多。雖然其中不排除有個別拆遷戶漫天開價,引起紛爭,但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發展商拒絕提供合理賠償,侵害拆遷戶的利益,才導致衝突。

既是球證 又是球員

發展商敢於作威作福,欺壓拆遷戶,是因為有官員撐腰。不少地方當局把房地產業視為GDP的重要保障,因此千方百計滿足發展商的要求,而有些官員更接受發展商賄賂,甚至成為其公司的地下股東,雙方建構利益共同體。在處理拆遷糾紛時,地方當局往往既是球證,又是球員,勢必偏袒發展商,甚至縱容發展商用暴力強拆強遷。

例如,黑龍江東寧提出三年內拆除縣城內六十多萬平方米平房,公檢法等部門表態「全力支持強遷」,政府竟警告釘子戶「不要與東寧人民為敵」。有當局作後台,發展商有恃無恐,為所欲為。又例如重慶市某地盤施工時蠶食一所中學的用地,該校老師出面阻止,發展商竟指揮挖土機挖空老師腳下的地基,令逾十名教師被埋。「老闆」還叫囂:「給我挖,不讓開的挖死活該,死一個不過賠二十萬。」校方打一一○報警,警方來人看了看就走掉。類似例子數不勝數,說明問題已發展到極為嚴重的程度。

近期內地樓市飆升帶動地價不斷上漲,可以預料,各地強拆強遷之風將會愈刮愈烈,貪官和奸商將會更加不擇手段。不過,有壓迫就會有反抗,隨着民眾的抗爭不斷升溫,社會將愈來愈動盪,當局若掉以輕心,最終必將一發不可收拾。

事實證明,光把「拆」字改成「搬」字,無法根治目前的亂局。治本之道,是徹底剷除官商勾結的利益共同體,令開發徵地回到法治的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