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黃松有案為例,雖然受賄金額並不大,不過區區五百多萬元,但由於其身份特殊,作為國家司法公正象徵的大法官,居然知法犯法,使中國司法蒙羞,也使老百姓對司法正義的信心蕩然無存。一個影響如此惡劣的貪官只是獲判無期徒刑,豈不是對司法制度的再一次羞辱?對老百姓智慧的又一次侮辱?
貪官陳少勇貪污腐敗時間長,任職一地搜刮一方,肆無忌憚地賣官,毫無顧忌地玩弄女性,不僅影響當地的經濟發展,而且敗壞當地的道德風氣,其搜括的民脂民膏,飽含民眾的淚水與屈辱。陳少勇被抓,當地老百姓齊聲叫好,這種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貪官,怎能讓其苟活於人間呢?
這幾年,內地對貪官的懲處愈來愈寬鬆,被處決的貪官少之又少。毛澤東時代,官員貪污五百元就可能被判死刑;鄧小平時代,官員貪賄十萬元就會被處決;江澤民時代,官員貪賄百萬元,就會被處以極刑。但眼下,貪官即便貪賄上億元,也不過死緩。中石化前總經理陳同海貪賄近兩億元,上海電氣集團前總裁王成明貪污三億多元,最終都逃過一死。
少殺慎殺 民怨高漲
對貪官網開一面,少殺慎殺,並不會感動還在台上的貪官,反而會刺激更多人投身到這個成本愈來愈低的貪腐「事業」當中。這到底是反貪,還是助貪呢?有網民稱,中國司法對貪官愈來愈人性,是因為那些反貪判案的官員,不少本身也是貪官,他們與貪官同病相憐,今日對人手下留情,他日別人也會對自己法外施恩。
的確如此,今次被判無期徒刑的黃松有,當年便極力主張對貪官慎殺、少殺,時至今日東窗事發,自己便享受到法外開恩的優惠,這個政策似乎專門為他自己度身訂造。法院對貪官講人權,貪官又何曾對老百姓講過寬恕!當貪官縱容開發商暴力拆遷逼死無辜時,當貪官枉法逼死人命時,老百姓的人權又在哪裏呢?又有誰會為其鳴冤?
重典治吏是中國傳統,當年朱元璋為了反貪,將自己的女婿剝皮示眾,手段雖然殘忍,但震懾百官,百姓也心悅誠服。雍正肅貪,六親不認,親近大臣照殺不誤。反觀現在,貪官們絲毫不害怕死神的懲罰,變本加厲地殘民以逞。不過,貪官活得愈來愈開心,民怨卻愈來愈高漲,長此以往,和諧社會豈不是變成鏡中花、水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