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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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討薪丟腎 皆因政府冷漠

時近年關,不少民工踏上悲情而艱辛的討薪之路。北京民工高志強近日為了討回七十元的工錢,三次報警無人理會,卻被包工頭叫人追着捅了一刀,被迫摘除右側腎臟保命。民工討薪丟腎,聞者心酸,這既折射出包工頭的冷血,更顯示出政府的冷漠。

七十元,對於包工頭來講只是一頓早餐的錢,但對於貧窮的高志強來說,卻是幾天的溫飽,高志強討回的不僅僅是七十元,而是社會的正義與公平。遺憾的是,他三次報警都無人理睬,還要被包工頭追殺,難道警察是包工頭豢養的?又是誰給了包工頭這麼大的膽量?

這幾年,民工討薪走向極端,有人為了討薪跳樓、跳橋、跳河,有人為了討薪服毒、上吊,有人為了討薪自殘、自殺。討薪變成送命,這與其說是悲哀,倒不如說是絕望。

討薪難,難在法律根本就是一紙空文,根本沒有得到尊重。付勞獲酬,是內地勞動法中的明確規定,但在現實社會中,有多少包工頭會遵守法律的規定?又有哪個政府部門會認真監督法律的執行?在很多地方,官商勾結,警匪一家,民工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高志強此前連續報警三次都無人理睬,便是最好的明證。

有意思的是,面對民工們的悲情抗議,當局不是想方設法為民工討還公道,要回活命錢,反而不斷告誡民工要「合法維權、文明維權」。

社會陣痛 中國內傷

前不久,深圳當局便出台規定,對那些自焚、遞血書、跳樓等的維權舉動要給予堅決打擊,嚴重的送進監獄。但問題是,民工們文明維權、合法維權,能討回自己的薪水嗎?

按照內地規定,包工頭欠薪,工人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訴,由勞動部門立案並進行調解,難以解決的可以訴訟至法院,法院判決之後可強制執行,這套制度一環扣一環,相當嚴密。但每一步對民工來說,都是一道叩不開的門。曠日持久的程序、冷漠的官衙作風、官商勾結的黑幕,都讓民工的討薪努力付之東流。漫漫討薪路上,往往只有民工自己孤獨的身影和單薄的力量,甚至還可能是一個人的戰鬥。

久而久之,民工自然對政府與法律失去信心,他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討薪,要麼走上自殘的極端之路,以自己的悲劇,喚醒社會的關注和爭取政府的援助;要麼走上暴力討薪之路,毆打和追殺包工頭,或者被人追殺和毆打。血腥討薪變成社會的陣痛,也成為中國的內傷。

其實,一個政府最大的職責就是保證社會公平與正義,無論貧富還是貴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目前內地的情況卻是,權貴犯罪,可以法外容情,而百姓犯罪,罪加一等,法律已經變成權貴們對老百姓專政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