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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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松有受賄案河北開審

【本報訊】廣東茂名市傳出官場地震,常務副市長楊光亮疑涉廣東省政協前主席陳紹基腐敗案,於去年十月遭中紀委調查。另傳與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案有關、涉嫌貪污受賄的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昨於河北受審。

黃松有是內地司法系統因貪污下台的最高層官員,據指控,黃松有在○五至○八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審判等方面為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卓倫等五人謀取利益,收受對方近四百萬元。黃還於九七年擔任湛江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夥同他人騙取公款三百零八萬元,個人分得一百二十萬。當局控以受賄罪及貪污罪,暫未宣判。

茂名副市長涉吞三億

昨有媒體披露,五十五歲的茂名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去年十月到廣州開會期間,遭中紀委調查。消息稱楊出任電白縣長、書記期間,曾以縣財政擔保貸款十億元,自己獲分三億元。另傳他向陳紹基行賄五千萬元,又向浙江省前紀委書記王華元行賄一千萬元。此外,該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程彬、茂港區公安分局長楊強,亦疑涉腐敗雙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