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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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幫人離婚英婦呃9100元

本文重點
【本報訊】英國一名在志願機構當義務法律顧問的女子,訛稱為兩對夫婦辦妥離婚手續,騙取七百二十英鎊(約九千一百港元)費用,被告前日承認詐騙及偽造文件罪候判。

險累人犯重婚罪

英國傳媒報道,五十二歲女子蕾妮在一間為求助人士提供基本法律服務的志願中心當義務法律顧問,也是中心的經理,但她並非持牌律師。案情透露,蕾妮○七年訛稱替兩對準備離婚夫婦辦離婚,向他們收取共七百二十鎊,聲稱是法庭和行政費用;但她卻把金錢存入自己戶口,更沒有在法庭辦妥離婚手續,反而偽造離婚文件,使受害人相信他們已經離婚。

其中一名受害女子發現文件串錯自己的名字,到有關部門要求更正,但當局證實沒有她的離婚紀錄,騙局因而被揭發。

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一名男受害人已再為人父,並打算再婚,幸而騙局被揭發,否則他便可能犯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