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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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KO便利店侵權判刑
台灣屏東縣一間便利店以格鬥遊戲中常出現的「KO」字眼為店名,在英文字上下添加弧框,並加上紅色橫線,無論在商標設計、顏色和字體,乍看都極似當地知名的OK便利店。OK便利店隨後控以侵權,KO便利店老闆急將店名改為「AO」補鑊。但法官認為,不論是KO抑或AO,皆和OK便利店的商標十分相似,會誤導消費者,故依違反商標法,判處便利店老闆拘役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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