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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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電訊公司罰23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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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美國電訊公司斯達康(UTStarcom)以提供旅遊等方式,賄賂中國多間國營電訊企業職員,前日同意繳付三百萬美元(約二千三百四十萬港元)罰款。

美國司法部表示,斯達康因為向這些職員提供旅遊和其他具價值的物品,違反了反外國貪污法,同意繳付一百五十萬美元(約一千一百七十萬港元)罰款。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出,斯達康另因向其他亞洲國家的官員非法提供數以百萬美元款項,同意再繳付一百五十萬美元罰款。

招待旅遊數百次

斯達康透過旗下的斯達康中國,在中國銷售電訊網絡等設備。司法部稱,斯達康中國以訓練為名,安排多間中國國營電訊企業的職員,到夏威夷和紐約等地。其實斯達康中國在當地並沒有建立設施及提供訓練,外遊目的純粹為了取得和保持利潤豐厚的電訊合約。

SEC更表示,斯達康中國在○二年至○七年期間,向這些職員所提供的外遊達數百次,花費接近七百萬美元(約五千四百六十萬港元)。斯達康也被指曾以諮詢費為名,賄賂中國及蒙古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