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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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年幼女兒賣淫免刑責
【本報訊】雲南昆明的小學生賣淫案,昨日由法院一審宣判,被告劉仕華與張安芬容留賣淫罪成,但因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判決引發爭議。劉與同居女友張安芬於去年九月至今年三月,操控劉的女兒從事賣淫,後被巡防人員發現,兩人教劉女與張的女兒互換衣服,由尚是處女的張女頂包,因而爆出引起社會關注的小學生賣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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