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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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擬新例先補償後拆遷

本文重點
【本報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備受關注,繼多名學者促請廢除或修改後,國務院法制辦特別召開座談會討論。官員透露,該條例將廢除,當局正草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替代,新條例料為拆遷戶提高保障,列明先補償、再拆遷。

設專責部門處理

國務院法制辦正就《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草案舉行專家研討座談會,該辦副主任郜風濤透露,在新拆遷條例正式頒布實施之後,公眾與學界詬病多時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將廢除,拆遷制度將發生「根本性變化」。

新例涉及五大方面,包括徵收及拆遷程序、公共利益的界定、補償標準等。新例將為拆遷民眾重新定義,不再用「被拆遷人」,改用「被徵收人」。倘遇到徵收、補償等爭議,「被徵收人」享訴訟權利。此外,當局正考慮成立專責處理拆遷、補償的部門。

郜風濤表示,草案還未成熟,國務院法制辦將會根據座談會收集的專家意見,再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和民眾意見加以修改。有消息稱,草案近期將公開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