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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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醉死竟申報烈士

【本報訊】「警長喝酒猝死,竟然被上報因公犧牲,甚至還要被評為烈士!」深圳市媒體接獲交警系統人士報料,一交警警長應酬時喝酒過多死亡,家屬取巨額補償不果,於交警辦公室外設靈。部門領導疑不勝其煩,竟申報烈士方式多爭撫恤。

西鄉交警中隊長謝飛勇證實,西鄉交警中隊負責西鄉片區的警長陳錄生,十月底應某村領導邀請晚宴,席間喝酒過多猝死。家屬獲知陳因應酬猝死後,以家鄉風俗為名,整個村子的人都到深圳拜祭,僅車票就花了二萬多元,長期吃喝的開支亦由交警中隊負擔,花費累積十萬元以上。

家屬又要求,交警中隊需賠償陳七十五歲前的工資,共四百八十萬元。但部門只能付六十五萬元,家屬不滿,約兩個多星期前起,於交警辦公室外設靈堂。謝飛勇承認,陳錄生確非因公犧牲,但申報烈士既能給陳一種名譽補償,也能為家屬爭取更多撫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