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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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被誤導損手滬漢告港銀行

【本報訊】本港再有銀行經理被指誤導顧客投資,以致損失慘重。上海一位投資者稱,他被本港某銀行一位理財經理誤導,將逾三十萬美元的養老金全部購買厄瓜多爾國債,結果虧損一百三十四萬元人民幣。日前,該投資者將這家銀行告上法庭,上海浦東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並定於本月二十八日開庭審理。

購買251萬元債券

該名張姓投資者稱,○五年,他計劃用自己畢生的積蓄投資有擔保的公司債券,以備退休後生活。在向本港某銀行諮詢時,該銀行旺角分行一位曹姓理財經理向他推薦厄瓜多爾國債,強調該國債收益高,但沒有說明風險。

在曹的極力游說下,張在○五年至○七年間,購入三十二點二四萬美元(約二百五十一萬港元)的厄瓜多爾國債。

賤賣債券銀行拒賠

○八年,厄瓜多爾國債價格跌至票面價值的兩至三成,曹即稱厄瓜多爾國債風險很大,建議張賣掉所有債券,並稱銀行有可能賠償他的損失。張聞言後,即賤賣所有債券。不料,厄瓜多爾政府事後竟高價贖回債券,這令張蒙受巨額損失,而銀行也拒絕賠償。在多次索償不果後,張怒將該銀行告上法院。上海有律師稱,銀行涉提供虛假資料,及違背誠信,應當賠償。

而該案是內地首宗投資者狀告境外金融機構的案件,如果勝訴,將對境內投資者的維權行動具借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