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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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暴力拆遷自焚川婦不治

【本報訊】四川成都女子唐福珍上月抗議當局強行拆遷,自焚身亡。事後當局將事件定性為暴力抗法,唐的數名親人亦被刑拘,引起輿論熱議。有網民批評,官方未及時搶救自焚者,事後還把事件定性為暴力抗法,儼如現代版莫須有。疑礙於輿論壓力,當局昨晚宣布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局長鍾昌林停職受查,強調倘查明執法有問題將嚴肅處理。

被定性為暴力抗法

以死控訴的成都金牛區居民唐福珍,上月十三日自焚抗議拆遷,延醫十六天後至周日不治。當局事後將事件定性為暴力抗法,並如期拆卸唐家物業。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局長鍾昌林前日稱,當日拆遷遭以磚頭、石塊及汽油瓶等方式阻撓,十多名執法人員受傷,但過程中雙方有些肢體抓扯。

鍾又稱,唐自焚時執法人員已即時搶救,並派人廿四小時於醫院陪護。但死者兄長反駁稱,唐福珍因看到親友被打得很慘,才點燃身上汽油。而執法人員是在唐福珍倒下後才施救,所謂廿四小時陪護,旨在禁止親友探望。目前,唐家有五人遭當局拘留、四人被監視居住,三人失蹤。

對此事被定性為暴力抗法,網民為之嘩然。有網上民調顯示,八成八網友認為錯在拆遷人員,並反問說:「難道你強拆房子合法,我保護財產就非法?」部分媒體亦批評,當局把事件定性為暴力抗法,根本是莫須有罪名。此外,當局選擇夜深拆遷,動機可疑,盼上級部門盡速徹查。有法律學者認為,此事凸顯《物權法》的蒼白無力,促當局修改拆遷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