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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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拐賣兒童案激增11%

【本報訊】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昨公布,今年首十個月,全國法院共審結拐賣兒童案件一千一百多宗,比去年同期激增逾一成一。而去年至今年十月的數據顯示,各法院對拐賣婦孺罪犯判處重刑的比率超過六成,高出同期全數刑事案判重刑比率近四成半。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王少南昨日指出,在審理拐賣兒童案件中,人民法院嚴格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於涉案嚴重的人肉販子、曾拐賣多名兒童的罪犯;涉及綁架、偷盜嬰幼兒,甚至將兒童販賣到境外、強迫孩子行乞犯罪,又或造成被拐賣兒童或親屬重傷、死亡的犯罪分子,都應判處重刑,甚至死刑。

拐子集團分工明確

王少南補充,目前拐賣兒童趨向集團化,網絡和成員結構錯綜複雜,涉及地域廣,內部分工明確,作案連續及專業。犯罪手段有偷盜、綁架、麻醉、搶奪等,拐賣外省民工子女的案件亦明顯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