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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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遙控落注澳門贏千幾萬

內地公民到澳門賭博是否違法?北京某大學教授去年底與兩名友人集資三百萬元賭本後,由其中一人經廣州赴澳門賭場玩百家樂,教授則與另一名同伴以電話遙控下注,結果共贏得逾千萬元。但三人之後遭廣州警方拘留處罰,並沒收賭本、追繳千萬贏款。教授不服被罰,告上法庭。

《法制日報》報道,於北京某大學任教的張華(化名),去年十二月與朋友王西、李彬合資三百萬元人民幣,計劃經廣州赴澳門豪賭。但抵穗後,張、李因通行證過期未能出境,經商量後決定由王獨自往澳門。

張、李隨即入住廣州一家酒店,之後透過電話與澳門的王西聯繫,由王告知賭枱上每鋪百家樂結果,三人即分析下鋪的開牌機率。王每次下注前,都先經過張、李的同意。據悉,王在澳門豪賭數天,共贏得一千一百三十萬港元。王於同月三十一日返回廣州,張、李等三人隨即被警方帶走。

不滿受罰 返京控穗公安

今年七月,廣州市公安局對三人作出行政處罰,各拘留十五天、罰款一千元人民幣,並收繳三百萬元人民幣賭本、追繳賭款一千一百三十萬港元的贏款。廣州警方認為,三人的賭博行為屬內地協商、內地出資、內地指示,已構成境內參賭,適用於內地法律。

張華不滿受罰,認為賭博地點在澳門,內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只在內地有效,內地的其他法規對公民境外賭博亦無管轄權,因此廣州市公安局的處罰無理。張向北京朝陽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廣州市公安局對他的處罰決定。

此案前日開庭,教授與公安機關對簿公堂,加上涉及案情具爭議性,吸引大批群眾旁聽,也有大學的法學研究生到場觀摩。庭審持續近三個小時,姓張教授的代表律師與廣州市公安局的代理人,連番針鋒相對,據知難分高下,法院也暫無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