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地媒體報道,最高法院裁定這兩個農民的罪名是「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死刑覆核書稱兩人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產品,不能供人食用,人一旦食用會對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卻配製出專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檢測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俗稱蛋白粉。
這兩個農民傷天害理,讓三十多萬個嬰兒出現結石,處以極刑,實屬罪有應得。但是不是處死這兩個人,就可以還三鹿毒奶案受害者一個公道,就可以讓枉死者靈魂得到安息呢?
事實並非那麼簡單,去年一月八日,三鹿集團「新一代嬰幼兒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術的創新與集成項目」一舉奪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這個獎項是由國務院授予、代表中國科技發展水平的最高獎項。
頒獎詞稱:「這不僅是三鹿的驕傲,也是整個中國乳品行業的光榮。它開創了中國乳品技術新的里程碑,不僅再次彰顯了三鹿在嬰幼兒配方奶粉研究方面的頂尖實力,而且標誌着中國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研究和生產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助紂為虐 該當何罪
然而不到一年時間,這個「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成果,居然變成傷害三十多萬名嬰兒的元兇,這是多麼的諷刺!
如果兩個農民要被處以死刑,那麼頒發國家科技進步獎給三鹿集團的單位,又該當何罪?那些給三鹿集團鳴鑼開道、披上一層層光環的所謂研究機構、媒體雜誌又該當何罪?再者,三鹿毒奶案爆發後,石家莊當局不僅封鎖消息,而且還對中央調查組刻意隱瞞,使毒奶銷售更加氾濫,受害者迅速增加,這些庸官惡吏又該當何罪?
三鹿集團前董事長田文華,擁有一系列光彩奪目的頭銜:全國勞模、三八紅旗手、首屆中國創業企業家、全國優秀女企業家、全國政協委員,這個毒奶案的罪魁禍首,雖然老百姓人人都說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但法院最終也不過判處其無期徒刑,相比這兩個判處極刑的農民,可謂寬大無比。
田文華在河北官場人脈極廣,關係網複雜,她在入獄之初便稱,「要是判我死刑,我就把一切都說出來」,這句話想必嚇倒了不少人,也保住了她的性命。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這便是中國當前司法的現狀。有權有勢者,可以法外容情,無權無勢者,隨時飛來橫禍。就像這兩個被處死的農民,有誰替他們喊冤?殺他們兩人,就像殺兩隻野狗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