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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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客撞死人中餐館賠錢

【本報訊】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去年八月發生的一宗車禍,近日達成庭外和解。肇事司機丹尼斯要賠償二十七萬五千美元(約二百一十萬港元)給死者家屬,但車禍前他曾經喝酒的中餐館也要賠償八十萬美元(約六百二十萬港元),比前者更多。

二十四歲警員鮑爾斯於去年八月休班後駕電單車回家時,被丹尼斯的車從後撞上,當場死亡。丹尼斯事發前曾於當地中餐館瑞祥樓飲酒,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表示,該中餐館在事發後僅數天便高調否認有責任,令人奇怪。控方懷疑餐館提供過量酒精給丹尼斯,迫令餐館負上賠償責任。

二十二歲的丹尼斯早前已被判醉駕及不顧而去罪成,被判囚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