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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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指數點樣計?

【本報訊】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CS)是醫學界評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指標,由英國格拉斯哥大學兩位神經科教授於一九七四年發表。格拉斯哥昏迷指數根據病人對外界的反應,分三方面作評估,包括睜眼反應、語言反應及動作反應。

睜眼語言動作判斷

睜眼反應分四級,如病人能自行張開眼睛得四分,聽到他人說話而睜眼三分,受疼痛刺激睜眼得兩分,完全沒有睜眼反應得一分。

語言反應分五級,說話有條理得五分,可應答但問非所答得四分,可說出不合語意的單字得三分,只可發出聲音而意義不明得二分,無任何語言反應得一分。

動作反應分六級,六分指病人可依口頭指示做動作,五分則指施以疼痛刺激時,病人懂定位並在受刺激的位置收縮;四分指受刺激時肢體會回縮;三分指受刺激時肢體彎曲,兩分指受刺激時肢體伸直,一分指病人對刺激無反應。

三者分數相加得出昏迷指數,愈低分昏迷程度愈嚴重,正常人指數是滿分十五分,十三分以上為輕度神志受損,九分至十二分為中度受損,八分以下則評為昏迷,最低三分的病人對刺激沒有任何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