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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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兒童成產業 誰憐稚子斑斑淚

中央電視台節目揭露,廣東東莞、雲南昆明等地拐賣兒童成風,已形成產業鏈,利潤高達數十倍。消息曝光,拐賣兒童問題再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長期以來,東莞等地的拐童活動極為猖獗,犯罪分子肆無忌憚,無論是放學路上、超市、家門口,都成為他們的「狩獵場」。最誇張的是,有婦女手抱嬰兒站在家門口,一輛麵包車突然停在面前,犯罪分子下車公然搶走嬰兒,回身上車絕塵而去。另有農民工夫婦帶孩子回老家,巴士只在途中停了三分鐘,孩子就被人拐走。

面對一幕幕骨肉分離的人倫悲劇,人們不禁質問,為何犯罪集團如此猖獗?為何當局對犯罪集團束手無策?神州之大,難道就無兒童的安全之所?

事實上,地方當局難辭其咎。對於層出不窮的拐賣兒童行為,公安部門已近乎麻木,有人報案就登記一下,承諾代為尋找,但事後卻沒有跟進行動。以東莞為例,近年神秘失蹤兒童達一千多名,但很多家長表示,他們被拐走的孩子根本沒有列入市公安局的失蹤兒童名冊。

當局坐視不理,受害者只好自救,東莞很多家長為了尋找失蹤兒童,走遍半個中國。部分家長還集資成立「尋找失蹤兒童基金」,懸紅一千萬元尋人。尋找失蹤兒童,政府責無旁貸,東莞等地的受害民眾組織自救,恰恰反映當局顢頇無能,公信蕩然。

民工子女 首當其衝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當今社會貧富懸殊,為販童犯罪活動提供了土壤。大中城市的城鄉接合地段是拐童罪犯出沒之地,而被拐的多數是外來民工子女。民工薪酬低,又沒戶口,子女無法上幼兒園,終日在公路邊玩,令人販子便於下手。由於被拐的是外地人,當局不予重視,犯罪分子更肆無忌憚。

除了部分官員玩忽職守外,法律上的漏洞也令犯罪分子有機可乘。據內地現行法律,收買被拐賣兒童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解救的,可不追究刑事責任。在一些案件中,公安機關曾將收買人移送起訴,但是法院大多不會判刑。

當局寬待違法收買兒童的罪犯,據稱是擔心被拐兒童受虐待,這理由其實十分荒唐。從打擊犯罪的角度上,如果只打擊拐賣人,而不打擊收買人,只要有利可圖,拐賣人仍會鋌而走險。而對兒童最大的虐待,莫過於令他們與父母永遠分離,因此,對收買被拐兒童者仁慈,就是對受害兒童的殘忍。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公安部在全國範圍開展了五次打拐專項行動,但人販子卻愈打愈多。究其原因,就是每次行動均一哄而起,一哄而散,治標不治本。怨之所聚,亂之本也,兒童拐賣活動已成為社會計時炸彈,嚴重威脅社會穩定,當局若繼續掉以輕心,不盡快綜合治理,構建和諧社會勢成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