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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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黑幫大家姐判囚18年

【本報訊】重慶反黑風暴中落網的黑社會女首腦、原重慶市司法局長文強的弟婦謝才萍,昨日遭法院一審判刑十八年,罰款一百零二萬元(人民幣.下同)。謝包養的二十六歲情人羅璇,亦被判刑四年半、罰款二十萬元。有到場旁聽的民眾拍手稱快,但也有人指判決過輕,不足抵罪。

非法拘禁等多罪成立

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指出,○四年以來,謝才萍等人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二十多名社會無業遊民、刑滿獲釋者,有組織地進行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謝才萍為首的黑社會組織。法院指出,謝才萍惟恐被調查,曾指使他人冒充賭場老闆掩飾,又曾非法禁錮賭客及查賭警員。此外,她又以十八萬元賄賂渝北區某派出所的副所長郭勝、民警甘勇,藉此獲得對方包庇。截至去年八月,謝等人的賭場獲利逾二百萬元。

謝才萍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被一審判刑十八年。郭勝和甘勇分別被判刑十三年和十二年。謝表示要經考慮才決定是否上訴,郭勝和甘勇則已當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