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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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涉內幕交易或囚10年

【本報訊】 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涉嫌經濟犯罪案有新進展。內地媒體報道,由於證據不足,該案目前已兩度被檢察機關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按照程序,該案在未來一個月到個半月的時間內被公訴到法院。而黃光裕被指控的罪名為「內幕交易罪」,預料將被判處五至十年有期徒刑。

律師圖以單位犯罪辯護

《法制晚報》引述消息指,此前黃光裕案已被檢察機關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主要補充案中涉及的內幕交易具體操作手段等內容;其後公安機關再向檢察院呈交卷宗,請求以內幕交易罪對黃光裕提起公訴,但又因證據不足被退卷補充偵查。按程序,黃光裕案將在未來一個月左右被公訴到法院,除非上級檢察機關再批准案件的偵查期限延長。

消息稱,黃光裕被指控內幕交易罪,由於案值巨大,估計他將被處以十年有期徒刑。但黃光裕委託的辯護律師表示,應以黃光裕作為國美集團法人的身份來看待該案件,即黃是站在國美集團法人的位置上犯罪,應屬單位犯罪。如這一觀點最終被法院採納,黃光裕的刑期必將大打折扣,或將被處以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