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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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張信用卡冚數當詐騙判監

本文重點
【本報訊】以卡冚卡方式還卡數,隨時被控信用卡詐騙罪!湖北武漢男子為償還賭債,兩年間申請十一張信用卡,藉透支方法還賭債,並以卡冚卡方式應付卡數,拖欠十二萬元(人民幣.下同),至早前終於爆煲,被迫自首。法院近日審理此案,指其惡意透支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刑六年半。

三十五歲的姓謝被告,原任職武漢一家鋼鐵廠。因嗜賭欠債纍纍,○六年起先後向十一家銀行申請信用卡,藉透支償還賭債。他藉卡冚卡方式應付卡數,透支額愈滾愈大,曾至少兩次爆煲,要父母拿出多年積蓄代還,金額多達二十四萬元。

判6年半 罰5萬元

去年,謝再次拖欠卡數達十二萬元,父母已無力代還。謝為逃避銀行追債,曾離家出走,但最後捱不住回家。今年一月,他由父母陪同向警方自首,並主動要求進看守所,藉此躲避銀行追債。法院日前審理此案,認定他惡意透支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但因其主動自首,從輕判刑六年半、罰款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