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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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揸車累死友加漢免刑

本文重點
【本報訊】上海法院前日審理一宗交通事故,引起各界激烈爭議。加拿大籍男子為送醉酒友人回家,無牌代駕卻釀車禍,造成友人慘死。法院雖裁定其交通肇事罪成立,但指其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有網民質疑:「難道外國人大晒?」

網民斥崇洋媚外

四川司機孫偉銘因長期無牌駕駛,醉酒肇禍被判死刑,後才改判無期徒刑。但日前在上海出庭的加籍被告佩雷斯,去年八月十日無牌駕駛送醉酒朋友回家,途中撞上前方卡車,致友人頭部重創死亡,卻未被刑事處罰。

此案前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審,法院指佩雷斯肇事後積極配合醫護人員搶救傷者,到案後認罪悔罪,又向死者家屬作出合理賠償,故免予刑事處罰。

內地網民狂轟判決不公,怒斥:「衙門口向外開,是洋人就進來免罪了,崇洋媚外!」京都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劉子龍亦稱,無牌駕駛已屬犯罪,今次判決有袒護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