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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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10.1禁離婚

【本報訊】十.一只准結婚,不准離婚?重慶媒體近日披露,主城區多個婚姻登記中心於十月一日只辦結婚、不辦離婚,消息引發爭議。其中,渝中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已證實,當日只受理結婚登記。另有婚姻登記中心的負責人說:「十.一是大喜日子,僅辦結婚可以理解。離婚不用選良辰吉日,早一天晚一天又何妨?」

針對媒體指「十.一准結婚、禁離婚」,重慶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的負責人表示,相關報道屬片面傳遞。該負責人稱,各轄區婚姻登記中心十.一是否辦公,並沒有統一標準。她又稱,結婚、離婚都是法定的婚姻登記手續,婚姻登記中心無權說哪天只辦甚麼。

思想迂腐 削公民權

但當地媒體隨後走訪主城區多個婚姻登記中心,對於十.一預約離婚的要求,只獲得「不」的統一答案。渝中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康洪英坦言,原則上當日僅辦理結婚登記,考慮到當日為良辰吉日,婚姻登記處職員為給新人圓夢,才會特別加班,因此當日也只辦結婚、不辦離婚。

但不少民眾質疑:「憑甚麼說離婚不是喜事?」有輿論認為,隨着社會的進步,離婚也不再像過去被認為是醜事,而是人們追求另一段幸福的開始,婚姻登記中心以喜慶節日為理由拒辦離婚,既對離婚者不公平、涉嫌剝削公民權利和自由,更凸顯迂腐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