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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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布天羅地網禁賴帳外商出境

【本報訊】金融海嘯後,不少工廠惡性倒閉,老闆拖糧走數。為打擊「老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聯手布下天羅地網,凡遭法院勒令清還債務卻故意逃避者,不論內地民眾抑或港澳外商,法院均可請警方限制出境,且資料送交全國公安系統,嚴防於外省出逃。倘已僥倖逃出境外,也須先還款才准再次入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周日啟動查控被執行人及其財產聯動機制。按規定,法院可要求警方對賴帳外商予以監控,拒絕出境申請、由出境口岸扣留證件,甚至予以拘留。

此外,法院可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外商的戶籍、地址、出入境紀錄、照片、私家車登記等,法院倘發現資產轉移可即時扣押,警方也有權查扣涉事者汽車。有法律人士稱,此機制為內地首例,相關規定填補了法律空白。

廣東高院副院長劉年夫稱,過去有部分外商欠債不還,藉出境逃避債務,法院難以追蹤。香港中小企業國際投資交流協進會會長趙志雄認為,此舉有助營造良好的商業環境,但擔心警員粗暴執法甚至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