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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究竟扁家有多少財產?四名成員前日被法院罰款多達八億元新台幣(約一億八千萬港元),連同被追繳的不法所得逾六億元新台幣(約一億四千萬港元),共要支付逾十四億元(約三億二千萬港元)。但媒體發現,扁家在台灣已曝光的物業等資產,全部只值三億多元新台幣(約七千二百萬港元),賣光亦不夠抵償。
可罰勞役 僅限半年
據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陳水扁被罰款二億元新台幣、吳淑珍三億元新台幣;扁子陳致中及其妻子黃睿靚,則各罰一億五千萬元新台幣。但據《聯合報》報道,四名被告已曝光的資產,包括扁在台南官田的老家、台北市寶徠花園的豪宅,以及扁嫂的珠寶等,即使全數變賣,仍不足以支付罰款。
據悉,扁家倘不肯繳付罰款,當局可查扣其財產拍賣,亦可命各人勞役代替。但依法最長只能勞役半年,倘以陳水扁的罰款金額計算,則每勞役一天就值一百一十萬元新台幣(約二十六萬港元),陳致中每天值八十三萬元新台幣(約十九萬港元)。但國民黨籍立委邱毅稱,扁家在海內外的資產應多達四十五億新台幣(約十億港元),罰款金額只是九牛一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