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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重慶通州區一名父親,以十三年前么女借錢交學費所寫的借據,入稟法院追討欠款及利息。法院日前判父親敗訴,指父母有義務為未成年子女供書教學。老父敗訴後,以索取贍養費為名再告么女,經調解後每月獲百元贍養費。連串訴訟,父女倆已形同陌路。
現年六十六歲的張富貴獨居多年,與已分居的妻子育有三名子女。今年七月,張手持么女張美十三年前所立借據,入稟法院追討一萬五千元的欠款及利息。張表示,當年女兒向他借錢時,他手上已無多餘錢,遂問:「你讀書把我的錢用光了,我以後老了怎辦?」女兒寫下欠單,承諾畢業後會還錢。
官指有義務教育子女
但現在女兒已當上老師,又已成家立室,卻始終沒有還款。因早前他要錢買社保,要求幾名子女攤分支付,子女卻要求把他的養老金瓜分,他一氣之下把么女告上法庭。但法院近日判其敗訴,法官指張美向父親借錢時尚未成年,而撫養教育子女是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