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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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農款變唐僧肉 建房買車益貪官

國家審計署日前公布,河南、甘肅、山西、黑龍江、內蒙古和重慶等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一年內違規使用支農資金近二十七億元,其中近六千萬元被用於建房買車。支農領域的腐敗問題再次引起廣泛關注。

近年城鄉差別不斷擴大,農民生活水平持續下降,農村地區經常爆發群體抗爭事件。此狀況引起領導層關注,中央當局接連提出一系列惠農措施,向各地撥出數目可觀的支農資金。

官方傳媒稱,有關措施為農民解決實際問題,被農民視為及時雨。然而,實際情況卻是,支農措施口惠而實不至,支農資金經過省、市、縣、鎮各級層層截留,到農民手中已所剩無幾。

各級政府不擇手段截留支農資金,做法令人髮指。某省一個縣發生洪災,中央有關部門調撥六千萬元救災款,但到達災區時只剩下五十萬元。幾年前,中國農業銀行給安徽某縣下發一筆小額貸款,說好要直接發至農戶,但鎮政府卻肆意截留,他們下達行政命令,收集村民的身份證,然而派人到銀行統一支取貸款,錢卻沒發到農民手上。更不堪的是,幾年來,銀行不斷發信給村民,催還「貸款」,一些村民被迫遠赴他鄉躲避。

挪用救命錢 謀財兼害命

國家支農專款被地方當局無情截留,再次凸顯「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嚴重性。中央曾三令五申要求支農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但在地方官心目中,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遠沒有自己的座駕和辦公樓重要。於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支農資金成了各級貪官的「唐僧肉」。

事實上,截留支農資金是極無良的行為。一項調查顯示,內地部分農村仍極為貧窮,例如陝西一些革命老區,農村人均年收入只有五百元人民幣,不少農民有病沒錢醫,子女考上大學,卻因無錢交學費而被迫放棄。官員們挪用農民的救命錢,與謀財害命有何分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審計的十省區市都發現支農資金遭截留挪用,顯然絕非巧合,足以說明此問題已非常普遍,而且長期無法解決。究其原因,就是監管上存在巨大漏洞,為貪官提供了可乘之機。

內地法律雖然有「挪用公款罪」,卻只適用於個人挪用公款,對於政府機構擅自改變專項資金的用途,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是否有罪。因此,儘管審計部門年年揭露大量挪用支農資金問題,卻鮮有官員受法律制裁,違規者充其量只受黨紀、政紀處分,這種處分根本沒有阻嚇作用。

諷刺的是,官方傳媒仍在宣揚支農大計的成效。中南海諸公若知道,數以億元計的支農資金已成為貪官們的豪華座駕和辦公樓,甚至進入了貪官的私囊,不知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