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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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食支煙收監五日

食口煙竟要拘留五天?重慶近日嚴厲打擊公共場所的抽煙行為,宣稱將考慮按打擊醉駕的力度,嚴打並重罰違規煙民。前日就有一名男子於商場內抽煙,遭警方處以五天拘留,成為該市首宗於公共場所吸煙被拘留個案。消息引起各界討論,有網民質疑處罰過重,亦有律師支持當局用重典,但建議說明法理依據。

渝中區消防人員前日上午突擊檢查朝天門金海洋批發市場,在四樓緊急疏散通道樓梯口,發現五十六歲的趙立蹲在地上吸煙。執法人員以手機拍攝作為證據,趙見狀欲轉身離開,卻被拘返派出所。當日下午,渝中區公安分局決定予以五日行政拘留,即時執行。

「我整個抽煙過程還不到八分鐘……」趙立表示,他來自湖北孝感,於老家務農維生,吸煙已逾二十年。因兒子在朝天門市場做文具批發,三星期前偕妻前往探望。他坦言,知道商場內不准抽煙,兒子也交代過,今次是自己做錯。其子則為父親抱屈,稱商場內不時都有人吸煙,父親只是倒楣,並質疑當局處罰過重。

掀起爭議 反應兩極

當地警方解釋,重慶市當局上月下令,各相關部門需按新《消防法》,加強公共場所的安全整治,嚴格取締可能造成火災的違規行為。因商場已被列為「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按規定可予以拘留。即日起,重慶各相關單位將嚴查公共場所的抽煙行為,甚至考慮依打擊醉酒駕駛的力度,發現一宗,拘留一宗。

「商場內抽支煙遭拘留五天,是否小題大做?」有重慶網站就今次事件進行民調,約四千名網友投票,結果顯示民間反應兩極。約四成九網民認為當局處罰合理,但亦有四成八人認為處罰過重。有內地律師支持重慶當局用重典,但認為新《消防法》實施三個月,民眾認識或不夠深入,建議相關部門清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