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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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規範報道衝突字眼

【本報訊】雲南省委宣傳部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新聞媒體在報道民眾衝突等突發事件時,禁用「刁民」、「惡勢力」等稱謂,不得隨意給群眾貼上「不明真相」、「別有用心」等標籤,以免激化社會矛盾。

通知指出,各種衝突事件雖然誘因複雜,但往往與黨委政府決策不當、工作不力、作風不實等問題有關。因此,各級黨委政府一定要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摘群眾,甚至亂扣帽子。通知還要求媒體,要快報衝突事件事實,慎報原因。在事件尚未完全平息時,還應盡力克服「目前群眾情緒平穩」等想當然的、強加於群眾的模式化官話、套話。

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表示,官話式新聞表達,不僅無助於疏導公眾情緒,反而會激化社會矛盾、加劇事態發展。給群眾亂扣帽子、亂貼標籤的話語方式,不僅新聞媒體要堅決摒棄,也要從文件、會議、報告、講話等官方話語中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