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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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重典治污染 根治還須挖源頭

江蘇省鹽城市法院日前對當地轟動一時的自來水污染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分別判涉案企業法人代表和負責人入獄十一年和六年。

投放危險物質罪就是人們平時所說的投毒罪,這是內地首次以此罪名對排污企業負責人追究刑責,儘管法律界對判決仍有爭議,但事件顯示江蘇當局面對日益嚴重的工業污染禍害,已不敢掉以輕心了。

今年二月,鹽城市發生了震驚全國的停水事件,市內自來水水源被污染,約二十萬居民無水可用,時間長達六十多小時。其後官方確認,自來水廠取水口附近的水源被污染,罪魁禍首是上游的標新化工公司。

這宗嚴重的污染事故,再次令國人看清「帶污染GDP」之禍害。這家企業自九十年代投產以來,一直生產多種化工產品,長期排出有毒液體,令環境受到嚴重污染,早在去年七月就被市政府列為「重點整治企業」,卻一直照常生產。

標新化工公司之所以能長期存在,完全歸功於它創造的經濟效益。這家只有數十名工人的工廠,每年繳交逾百萬元稅收,因而被地方當局視為搖錢樹,連續多年入選鹽城市十大標兵企業。地方當局對它呵護備至,所謂「重點整治」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出了問題通常只罰數萬元,根本起不了有效阻嚇作用。有地方官庇護,標新化工有恃無恐,繼續大肆「放毒」,最終爆發這次特大事故。

鐵腕治污 成為笑柄

值得注意的是,這類企業在江蘇非絕無僅有,僅被鹽城當局列為重點整治企業的就有逾二十家,但它們在歷次整治中都安然無事。諷刺的是,前江蘇省委書記李源潮○七年曾宣稱,哪怕GDP下降百分之十五,也要鐵腕治理污染!言猶在耳,就爆出鹽城事件,當日的豪言壯語也成為笑柄。

江蘇並非近期唯一發生嚴重排污事故的省份。不久前山東臨沂一家化工廠趁汛期偷排化工廢水,污染南涑河流域,影響五十萬群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對於突發性污染事故,工業污染物導致的慢性中毒更為恐怖。湖南武岡市日前揭發,有一千三百多名兒童因工廠污染造成血鉛超標,後來查明是當地一家錳加工廠使用禁用化工原料煉錳所致。

湘江被視為湖南人的母親河,但近年湘江水質不斷惡化,工業排污導致的重金屬污染日益嚴重。如今湘江流域四千萬人口的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不時發生血液重金屬超標事故。魚類也大幅減少,數千畝農田無法耕種,很多地方的魚類、糧食、蔬菜都不能食用。

無數事實證明,帶污染GDP仍在為害內地民眾。這不是重判一兩個企業家就可以解決的,一定要從源頭上挖掘原因。不但要嚴懲放肆污染環境的企業家,更不能放過包庇污染企業、製造帶污染GDP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