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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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子夫婦認罪求減刑遭駁回

【本報訊】台灣的扁家弊案宣判前,各被告爭相求減刑,其中包括扁子陳致中在內的六名被告,分別向檢方申請認罪協商,但全被駁回。不過,扁家友人蔡銘杰、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昨日出庭時,檢方指兩人雖不准認罪協商,但建議法庭予以輕判,甚至免刑。但陳致中夫婦會否獲同樣待遇,要等下周四開庭才知道。

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所涉的四大弊案,預定下月十一日宣判,系列弊案的被告達十多人,其中六人向檢方申請認罪協商,包括蔡銘杰、郭銓慶、陳致中夫婦,以及扁嫂兄長吳景茂夫婦。

6人申請認罪協商不果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為六人開庭,上午先傳召蔡銘杰和郭銓慶。特偵組檢察官指出,蔡所涉的收受貪污贓款罪,沒有減刑、免刑的規定,但考慮他自首並繳回八十九萬美元(約六百九十萬港元)贓款,故求刑兩年、緩刑五年。郭銓慶雖已轉任污點證人,但因並非首次行賄公務員,故亦駁回申請。不過,檢方認為他對扁家弊案的偵查幫助極大,故請求法院免刑。法院原定昨午傳召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及吳景茂、陳俊英夫婦,但因四人律師未出席,延至下周四再開庭。據悉,四人的認罪協商申請亦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