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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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家子車死人囚三年

【本報訊】杭州富家子飆車案昨日一審宣判,撞死大學畢業生的被告胡斌因交通肇事罪判刑三年。據悉,被告家屬開審前,已向死者父母賠償一百一十三萬元,外界曾質疑被告欲用錢私了。昨日的一審結果亦引起網民議論紛紛,普遍認為太輕,有網民慨嘆:「一條人命就三年,這算甚麼?」

現年二十歲的被告胡斌,今年五月七日晚上駕駛改裝跑車狂飆,撞倒正過馬路二十五歲的譚卓。據目擊者稱,胡當時正與人鬥車,於鬧市疾馳旁若無人。因事後胡並未下車查看,還與到場的友人嬉笑聊天,引起群眾激憤。

法院昨日表示,胡斌無視交通法規,駕駛非法改裝車在城市主要道路嚴重超速並致人死亡,應從重處罰。但其行為不符合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規定,因此只判刑三年。死者父親對判決過輕表示遺憾,諮詢律師後或提出上訴。胡斌的父母則認為判決過重,質疑司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