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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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逾百人圖跳落路軌

本文重點
【本報訊】北京地鐵跳軌事故頻生,從○四年至今,至少八次因有人跳軌影響行車。而據相關部門統計,北京地鐵平均每月有超過一百人試圖跳落路軌。僅○五年,地鐵營運部門全年阻止的跳軌宗數,就多達一千八百次,但大多數人並非為輕生自殺,只因檢拾落軌物件。至於昨日的跳軌事故,經警方初步調查,死者為二十三歲的河南籍男子李津港,但自殺原因未明。

已經實行的《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於○三年送審前,曾透過市政府網站徵求民眾意見。當時不少民眾質疑為何《辦法》未列明嚴禁跳軌。

可向當事人索償

牽頭起草該《辦法》的北京交通委法制處解釋,《辦法》的第二十條已列明「禁止十一種危害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當中包括禁止擅自進入軌道線路、隧道等區域,實已包括跳軌等行為。

《辦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表示,因當事人自身原因,又或故意造成傷亡的,運營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倘造成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經濟損失的,運營單位可依法要求當事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