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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爆炸主犯囚六年
【本報訊】廣州去年發生的巴士爆炸案,海珠區法院昨日宣判被告黃新爆炸罪名成立,入獄六年。檢察院指控,去年八月二十一日,黃新因諸事不順,對社會不滿,更為要求廣州某報社透露六合彩特別號碼,將一個定時爆炸裝置放入一輛巴士的左後輪座位上,結果巴士被炸開一個大洞,幸無造成人命傷亡,黃翌日被公安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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